2023年5 月2 日,山西大同阳高县发生的一起订婚强奸案,如同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,在社会舆论中激起千层浪。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经婚介相识订婚次日,因性行为引发争议,最终席某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二审维持原判。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,更是一面透视社会深层矛盾的多棱镜,折射出传统婚俗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的激烈碰撞。
我们先还原案件的整个过程:
一、案件基本信息
当事人背景
被告人席某某:1996 年生,中专学历,某国企合同工,父母为其购置阳高县某小区 90 平方米婚房。
被害人吴某某:1999 年生,大专学历,案发时待业,与母亲共同生活,有三位兄长。
婚恋关系:2023 年 1 月 30 日经婚介机构介绍相识,5 月 1 日按当地习俗订婚,席家支付彩礼 10 万元及 7.2 克金戒指,书面承诺婚后一年在房产证加女方名字。
核心争议焦点
性自主权认定:吴某某是否在性行为中明确表达反对,席某某是否存在暴力、胁迫行为。
婚约与强奸罪的关系:订婚状态是否赋予男方性特权,处女膜未破裂是否影响定罪。
彩礼纠纷关联性:女方退还彩礼的行为是否构成 “骗婚”,是否影响刑事案件审理。
二、案件发展时间线
(一)案发与侦查阶段(2023 年 5 月 - 6 月)
案发经过
2023 年 5 月 2 日:订婚次日中午,吴某某宴请席某某后,两人前往婚房。席某某提出发生性关系,吴某某以 “等结婚后再说” 明确拒绝。席某某不顾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,吴某某抓烂窗帘、点火求救、光脚逃至 13 层呼救,均被监控记录。
当日晚:吴某某向阳高县公安局报警,称遭席某某强奸。警方对其进行人身检查,发现手腕、大臂多处淤青;现场勘查确认窗帘烧痕、床单精斑等物证。
侦查进展
5 月 5 日:阳高县公安局对席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同步调取小区监控、固定通话录音等证据。
5 月 19 日:DNA 鉴定结果显示,床单精斑与席某某基因型一致,混合 DNA 包含双方基因分型;女方内裤、阴道擦拭物未检出精斑。
6 月 27 日:阳高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席某某提起公诉,指控其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。
(二)一审审理与判决(2023 年 8 月 - 12 月)
庭审关键证据
被害人陈述:吴某某多次强调 “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”,母亲作证称其事后哭诉被强暴。
视听资料:电梯监控显示席某某拖拽吴某某回房;行车记录仪录音中席某某称 “我既敢做就敢担这个事情”。
医学证据:处女膜完整但不影响强奸罪认定,法院明确 “性行为是否违背意志是唯一标准”。
一审判决结果
2023 年 12 月 25 日:阳高县法院认定席某某构成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法院指出,订婚不产生婚姻效力,席某某行为符合 “暴力、胁迫” 要件,且吴某某反抗行为与报警及时性形成完整证据链。
量刑依据:考虑席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,酌定从轻处罚;强调 “法定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途径”。
(三)上诉与二审阶段(2024 年 1 月 - 2025 年 4 月)
男方上诉主张
事实层面:以 “处女膜未破”“无实质性性行为” 为由否认强奸,提交医院诊疗手册及 DNA 鉴定报告。
程序层面:质疑警方未等 DNA 结果即批捕、法院未回应 26 份申请,认为存在 “玩忽职守”。
民事关联:提起婚约财产诉讼,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及花费,一审被驳回后继续上诉。
二审审理与宣判
2025 年 3 月 25 日:大同中院二审开庭,围绕 30 余项申请审查证据,重点核查 “性同意”“暴力程度” 等争议。
2025 年 4 月 16 日: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法院强调:
证据链完整性:被害人反抗行为、伤情、监控及录音形成闭环,处女膜状态与定罪无关。
彩礼纠纷处理:女方已退还彩礼至婚介机构,男方拒绝领取,驳回其民事诉求。
司法态度:明确反对将婚姻关系商品化,重申 “性自主权不可让渡”
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于三点:其一,处女膜未破裂是否影响强奸罪认定;其二,彩礼纠纷是否构成 “骗婚”;其三,订婚状态是否赋予男方性特权。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回应: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唯一判定标准,与处女膜状态、婚约关系无关。
从法律角度,最近的二审判决应该也没有问题,但是这个案件影响很大,对道德、世俗都有很深的影响,对当前结婚率不高少子化的社会只怕也有很深远的影响,我们将系列来分析这件事情,也请大家一起思考。
情 山西大同“订婚强奸案”如果改判无罪,能否追究女方诬告陷害罪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