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明太祖朱元璋铁腕治国的洪武年间,两位来自浙江的监察御史以刚直不阿的品格和清廉自守的操守,在史册上刻下浓墨重彩的印记。韩宜可与郑士元,一位以“快口御史”之名震慑朝堂,一位以“铁骨清流”之誉流芳后世,他们的故事至今仍在浙江绍兴与宁海两地的清风长廊中回响。
一、韩宜可:敢言天下先的监察御史
(一)弹劾权臣的“快口御史”
韩宜可(?—1398年),字伯时,浙江绍兴山阴人,北宋名相韩琦之后。洪武七年(1375年)任监察御史时,他当着朱元璋的面,从怀中掏出弹章直斥胡惟庸、陈宁、涂节三人“恃功怙宠,内怀反侧”。朱元璋勃然大怒,斥其“排陷大臣”,当即下狱。然而,韩宜可的预言在三年后得到印证——胡惟庸案爆发,牵连诛杀三万余人,这场震动朝野的大案,印证了他“锄奸显忠”的远见卓识。
(二)拒赏守节的清廉典范
洪武年间,朱元璋为惩治贪腐,常将罪官妻女籍没为奴。某次朝议后,朱元璋欲将一批罪官家眷赏赐群臣,唯韩宜可挺身而出:“罪人不孥,古之制也。合门连坐,岂圣朝所宜?”他援引《礼记》“男女婚姻,人之大伦”,直陈连坐之法有悖圣人仁政。朱元璋闻言感慨:“韩宜可能言君之过,已属难能;今又不为女色所动,真股肱之臣!”此事后被载入《邸报》,成为明代言官的典范。
(三)贬谪兴学的文化传承
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,韩宜可因直言进谏被贬戍云南临安(今建水)。他与山西布政使王景在临安府文庙讲学,吸引大批学子。据《云南通志》记载,二人“相与讲论庚唱,郡中子弟翕然从之”,使临安“以诗书自励,弦诵声达旦”。经十余年耕耘,其学生张文礼于永乐二年(1404年)考中进士,开创临安“文献名邦”之誉,明代该地共出52名进士,占云南同期半数,史称“临半榜”。
二、郑士元:刚正不阿的“铁骨清流”
(一)对抗皇亲的监察御史
郑士元(又称郑士原),字好仁,浙江宁海人,洪武四年(1371年)进士。任监察御史期间,他严查荆襄士卒劫掠民女案,迫使将领归还被掳妇女;又平反安陆冤狱,对抗御史台已定谳案。最令人称道的是,他弹劾皇侄朱桓贪污案时,面对朱元璋“念其父救驾之功”的赦免意图,凛然道:“朱桓累犯,若不处死,何不立‘皇亲犯法从宽’之法?”此言激怒朱元璋,太子朱标以唐太宗纳谏、曹操宽待陈琳的典故求情,终使朱桓伏法。
(二)贫贱不移的清廉本色
郑士元因空印案下狱后,其弟郑士利上书解释案情获罪,兄弟二人被发配江浦。家中贫寒至极,妻子病逝时,五个儿子竟要卖身葬母。同僚凑钱方得安葬,出殡之日大雨滂沱,百姓夹道相送竟无一人离去。朱元璋闻讯赞叹:“郑士元清贫不移志,威武不能屈,今升湖广按察使佥事!”
(三)法理至上的执法理念
在湖广按察使任上,郑士元处理皇侄朱恒案时,坚持“治家守规,治国依法”的原则。他向朱元璋进言:“为官者,一言一行代表朝廷。官贪则民骂国邪,官清则民赞国正。”这番言论被载入《明史·循吏传》,成为明代监察制度的经典注脚。
三、清廉精神的当代回响
韩宜可与郑士元的故事,在当代廉政教育中焕发新生。绍兴清风长廊的韩宜可雕像旁,镌刻着他“财贿不以动其心,爵禄不以移其志”的誓言;宁海廉政文化园的郑士元纪念馆内,陈列着他“为官不敢亵渎职守”的家书。两位监察御史用生命诠释的“清、慎、勤”三字箴言,已成为浙江“清廉文化”的核心符号。
正如《明史》所评:“韩宜可、郑士元之流,以刚直立朝,以清廉传世,其风骨足为万世法。”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,这段跨越六百年的廉政佳话,依然闪耀着穿透时空的智慧光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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